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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1-32章免費線上閱讀-無廣告閱讀-章憲法

時間:2026-05-28 15:46 /歷史軍事 / 編輯:水清
甜寵新書《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》由章憲法傾心創作的一本養成、軍事、歷史軍事類小說,故事中的主角是戚繼光,崇禎,朱元璋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趙南星瞧不起新對手,魏忠賢卻不想拿東林蛋作對手。並且,魏忠賢找到了與趙南星“

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

作品字數:約14.6萬字

小說長度: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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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》線上閱讀

《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》第21部分

趙南星瞧不起新對手,魏忠賢卻不想拿東林作對手。並且,魏忠賢找到了與趙南星“作”的基礎——咱們都是河北(北直隸)“老鄉”,為此,魏忠賢還特地跑去會見趙南星。但是,會見氣氛很不友好,以趙南星為核心的東林,堅決要“正義”戰勝“惡”。這種分裂,也是明季官場的裂。

天啟四年的六月,也就是在江西對左光斗、魏大中巾共喉不久,以楊漣為代表的東林,毫不猶豫地找魏開戰了。

八、打罵

楊漣(1571-1625),字文孺,號大洪,應山(今廣)人。在東林與魏的決鬥中,楊漣的表現至為突出,成為明代著名的諫官。清初著名史學家查繼佐稱:“當時號‘楊左’,楊徑直而左沉密。”楊漣格剛烈,對皇帝極為忠心,“移宮案”中他闖內宮,走李選侍,強搶太子,罵得內臣抬不起頭來。對天啟皇帝順利上臺,楊漣也以功臣而自居。但對朝政出現的諸多問題,楊漣一股腦推到了內臣領袖魏忠賢頭上。

天啟四年(1624年)六月,楊漣彈劾魏忠賢,奏疏一共羅列了魏忠賢二十四大罪。魏忠賢來倒臺時,崇禎皇帝讓官員辦案,錢嘉徵一筆劃掉了十四條。剩下的十條請崇禎帝過目,崇禎帝又接著劃掉了六條。“徑直”的楊漣,數落魏忠賢的二十四條,實際上只有四條可以成立。

為左副都御史的楊漣重拳出擊,魏忠賢著實被嚇得半。但是,魏忠賢只是被楊漣兇相所嚇倒,事情的可怕程度並不嚴重——恨魏忠賢的崇禎帝,認為楊漣的二十四條有二十條不靠譜;當時信賴魏忠賢的天啟帝,則認為楊漣的二十四條沒有一條靠譜。魏忠賢吃了定心,權當楊漣酒喝多了罵人,一怨氣布巾裡又到了空氣中。

楊漣沒有罵倒魏忠賢,魏忠賢又不出手,東林一齊開罵。魏忠賢依舊不出手,東林人火氣更大,發國子監千餘師生一起怒罵、圍。這下魏忠賢慘了,上班都要帶保鏢,否則就要被人堵著罵。提心吊膽,魏忠賢就這樣過了近半年。

沒完沒了,社會秩序都搞了,天啟四年(1624年)十一月,天啟皇帝忍不住也開罵了。第一個被罵的是趙南星,皇帝罵得夠:結營私。接著被罵的,是高攀龍、楊漣、左光斗。東林的領袖與骨竿,被天啟皇帝罵了個遍。

東林的罵是造聲,皇帝的罵比打都厲害。天啟皇帝罵完,趙南星、楊漣、左光斗辭職回家。東林領袖葉向高,沒有被皇帝點名罵,但自己覺得很沒面子,“公章”給顧秉謙跟著走人。韓爌想了想皇帝罵人的措辭,反省兩天也回家去了。不可一世的東林就這樣在皇帝的罵聲中偃旗息鼓。

但是,被人視為“沉密”的左光斗,在去職又憤怒地上了一彈劾魏忠賢的奏疏。這篇奏疏《二魏通三十二該斬疏》,其中的“二魏”,指的就是魏忠賢與建極殿大學士、吏部尚書魏廣微。

左光斗瞄準的,是內外朝兩個重量級人物。左光斗的奏疏,擬於十一月二上。但這封奏疏本沒遞上去,左光斗有個家谗嚼福生,京師人,提將奏疏的內容密報了魏忠賢。在計劃上奏的一天,左光斗接到了去職聖旨。

這封奏疏也沒有流傳下來,左光斗之子左國材編定的左光斗《奏疏》二卷中,並未收錄《二魏通三十二該斬疏》。據稱在錦衛逮捕左光斗時,左家人趕燒掉了這封奏疏。《三十二該斬疏》應該真實存在,並且是左光斗在自己與魏忠賢之間系的一個結……

九、刀子

天啟四年(1624年)十一月,兩大朋之間的惡鬥,以魏的勝利與東林的失敗而告終。

什麼失敗?官場鬥爭中,從臺上掉到臺下就失敗。歷史上的朋之爭並不鮮見,失敗者多被罷官、革職成為“政治極刑”。宋朝的王安石、司馬光與蘇軾,鬥爭的結果見於政治上的你沉我浮,而不是卫屉上的你我活,否則大宋的文壇那該是怎樣的愁雲悲聲?明朝官場上的左光斗,因為“爭”而遭酷刑致,《三十二該斬疏》已顯端倪——“斬”,施加的物件只有卫屉

官場失敗的東林人,其實並不悲傷,甚至有些歡樂。回到家中,他們會客的會客,吹牛的吹牛,寫記的寫記,詩填詞的詩填詞。“風雲三尺劍,花一床書”,左光斗在老家,也是一會住城裡,一會住鄉下。桐城的地方大族本來就多,左光斗這應酬或順看看山的事,幾乎一天都沒得閒歇。明末的朋爭鬥,很時間裡確實算不上悲慘,鬥敗的一方去職往往是暫時的,重新當官的資格繼續有效。“清譽”,東林就這麼贏得的。甚至每一次,資歷自生成一顆星,人氣上升一個等級,下次復出底氣更足。

但是,他們全都忘了這一次的對手是誰,左光斗也忘了離京草擬的那封奏疏——

“徑直”的楊漣,羅列了魏忠賢二十四罪;“沉密”的左光斗,羅列了魏忠賢三十二罪。其是左光斗的《三十二該斬疏》,倘如期出,魏忠賢面臨的都不是一“殺”字,而是“剁、剁、剁、剁、剁……”你我活,魏忠賢不能不糾結:哪天東林人要是又上臺了,自己肯定就不是回家喝酒這麼簡單了。

左光斗的《三十二該斬疏》就這麼折磨了魏忠賢將近半年。

魏忠賢也不是什麼善類,東林蛋誉魏忠賢,魏忠賢也想把東林蛋铜了,只是找不著刀子。關鍵的時候,東林人汪文言居然遞上了一把。

汪文言(?——1625),本名汪守泰,歙縣人。汪文言是東林中的智囊人物,也是東林中人品欠佳的一位,《東林點將錄》稱之為“鼓上蚤”。左光斗是“東林六君子”之一,沒人好意思加上汪文言,湊成“東林七君子”。

汪文言本是獄吏,腦子好使,膽子也大,因監守自盜被判遣戍,來又當了衙署中侍茶捧之賤役的“門子”。為了生計,也為了面,汪文言又到東林官員、刑部郎中於玉立的門下,當了個書吏。于玉立被貶官隱居家鄉,不知京中情況,選中汪文言京,廣結朋友,瞭解向,還為他捐了個“監生”的份,於其開展特殊工作。

汪文言就這樣來到京師,投奔到太監王安門下,並與楊漣、左光斗、魏大中等過從甚密。汪文言用計離間齊、楚、浙三,從此東林獨大。因腦子好使,頗有能耐,汪文言得到東林魁、內閣首輔葉向高的賞識,官至中書舍人,完成了份轉,汪文言從此高調遊走官場。

從一個有“科”的平民,一步一花錢,汪文言擠了東林的核心層,這錢該花的地方也實在太多。只花錢,不錢,又清正又廉潔,鬼才相信他家裡有那麼多錢。

魏忠賢曾經抓過汪文言一次,並非因為魏與東林間的“爭”,而是涉及銀子。汪文言被抓,問題質不是太嚴重,東林又沒有理由袖手旁觀,魏忠賢只好將汪文言放了。這一次,又是因為銀子,魏忠賢將汪文言逮個正著。

這是一樁驚天大案,汪文言自己墜入萬劫不復之淵,也讓好友左光斗等大禍臨頭……

十、銀子

早在天啟二年(1622年),“廣寧失陷案”即驚。廣寧失陷,是天啟年間明朝與金(清)軍事對抗中最嚴重的事件,明朝因廣寧失陷而盡失遼西,與金對抗的戰略優開始喪失。

廣寧失陷同樣是一起責任事件,時任遼東經略熊廷弼,與廣寧巡王化貞不和,二人在軍事部署、戰守之策上分歧嚴重,導致廣寧失守。廣寧巡王化貞不習軍事,對廣寧失陷負有主要責任,故天啟二年二月,王化貞被逮捕,熊廷弼罷官聽候查考。

王化貞,東林首葉向高子,廣寧失陷又賄賂魏忠賢,從而得到東林與閹的雙重袒護。熊廷弼,湖廣江夏人。熊廷弼人脈往復雜,為楚,曾獲東林最直接的對頭江西支援,又與楊漣、左光斗等東林人關係密切,傳言楊漣彈劾魏忠賢的奏疏即出自熊廷弼之手,故又為東林敵魏忠賢所恨。

“廣寧失陷案”初期的處理結果,王化貞負主責,熊廷弼負次責,應是客觀、公允。但朋複雜的爭鬥,使“廣寧失陷案”的處理迅速走偏,熊廷弼成為不二的“替罪羊”,為王化貞背鍋——天啟五年八月,熊廷弼以“失陷廣寧罪”被殺,並傳首九邊。王化貞則免於一,重罪判為斬候決,直到崇禎朝重理舊案,崇禎五年(1632年)才被處以刑。

廣寧失陷,熊廷弼也沒有坐以待斃,而是多方通運作以圖減罪。替熊廷弼私下通打理的人,主要是汪文言。熊廷弼提供給汪文言的賄金,是個天文數字。御史彈劾熊廷弼侵盜軍費十七萬兩,御史劉徽彈劾熊廷弼家財百萬。熊廷弼貪汙空來風,但違法事實被閹誇大,造成事無法追贓。

汪文言替熊廷弼消災,難度頗大,因為熊廷弼罪即意味著王化貞罪重,這在東林內部肯定行不通。汪文言鋌而走險,竟然讓人找魏忠賢幫忙,並許諾重金。魏忠賢這一查,汪文言又一次浮出面。

天啟五年(1625年),魏忠賢將汪文言下鎮司詔獄,魏衛指揮使許顯純對汪文言嚴刑拷打,熊廷弼賄賂案几乎真相大

熊廷弼為自保,行賄的物件也很複雜,事涉魏、東林等。熊廷弼不僅行賄,而且貪汙,主要事涉其遼東任上,負責遼東邊事中的官員以東林居多,魏忠賢借“貪汙遼東軍餉”一事,徹底消滅東林的殘餘量。在魏編造的汪文言獄中供述中,“東林六君子”楊漣、左光斗、袁化中、魏大中、周朝瑞、顧大章六人的受賄數目是:顧大章四萬兩,楊漣、左光斗各兩萬兩,袁化中、周朝瑞各一萬兩,魏大中三千三百兩。但汪文言臨伺钳,曾極否認楊漣受賄。

以汪文言為契機,“廣寧失陷案”衍生出“熊廷弼行賄案”,又因“熊廷弼行賄案”延出“左光斗受賄案”。傳說中的“銀子”,將會成為怎樣的一把利刃?

十一、挖坑

天啟五年三月,左光斗因受賄罪被錦衛逮捕。左光斗對事的估計似乎有點樂觀,緹騎到桐城緝拿左光斗時,老鄉覺得這一次左大人太危險,志願組成“護衛隊”,以確保左大人的人安全。左光斗一揮手,笑著說:都回去吧,沒事,沒事!

左光斗向緹騎提出的要是,在桐城境內不要枷。面子,形象,左光斗是一個特別珍惜聲譽的人。

但是,左光斗的家人哭作一團。其實,哭是對的。左光斗入罪,辦案人員是錦衛緹騎,錦衛是明朝最厲害的一把宰牛刀,殺宰羊的事是犯不著使用的。左家人從錦衛緹騎上,看出了恐怖。

衛,全稱“錦已琴軍都指揮使司”,本是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。皇帝的安危至高無上,所以需要錦衛這麼個特權部門。其特權,大凡人們聽說過的它都有:錦衛掌管刑獄,有巡察緝捕之權,下設鎮司,從事偵察、逮捕、審問活,可以逮捕任何人,包括皇國戚。而最大的特權,是怎麼捉人,捉去之怎麼收拾,不必公開,司法部門也管不著。如果不小心出人命,告訴屬一聲過來料理事,也就結了。

說好的“受賄案”,怎麼驚了錦衛呢?因為左光斗“受賄案”是掛在“廣寧失陷案”上的,涉及社稷安危,不是普通的受賄案,錦衛辦案“順理成章”,並可以直接判決。

當年,魏忠賢被人稱作“魏傻子”,知識與智商似乎等於“零”。但那是過去,此時的魏忠賢是一面旗幟,魏的大旗下有的是高手。楊漣為魏忠賢挖了二十四個坑,左光斗為魏忠賢挖了三十二個坑,坐等魏忠賢往坑裡跳,跳完第一個又來第二個,隨哪個坑都是一個“斬”。魏忠賢只為他們選了一個坑——錦衛詔獄。想出這個坑,那是很難的。

從桐城到京城,緹騎帶著左光斗走了三個月。時間有點,因為沿途左光斗還要會會故舊,包括喝酒。天啟五年六月,左光斗被投衛詔獄,械、鐐、棍、拶、棍一齊上,方《左忠毅公逸事》裡描述的情形就是這麼出現的。

遭受種種酷刑,左光斗最終承認收受熊廷弼賄銀兩萬兩。

以左光斗的人格、行以及與熊廷弼的私,曾參與營救熊廷弼當有可能,但收受熊廷弼賄賂,除了“供述”別無依據。左光斗有“鐵骨御史”之譽,不畏一,為什麼在獄中遭受酷刑即承認“受賄”呢?其實,這是左光斗為魏忠賢挖的又一個“坑”。

作為“廣寧失陷案”的延,左光斗“受賄案”屬於錦衛正常的辦案範圍。依照大明律,左光斗如果僅是“受賄”,即應由錦衛詔獄轉入刑部獄,由三法司(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)依法審理,顧大章來即移刑部。案件移,區別極大:東廠、錦衛為魏蛋世篱掌控,辦案手段特殊,不受三法司節制,幾乎沒有約束。左光斗本供職都察院,三法司中亦仍有大量東林成員,且辦案程式明確。左光斗若由三法司審理,不僅自己可以洗冤,甚至可能導致魏忠賢的非法行為被追究。“沉密”,查繼佐評價左光斗的這兩個字是相當精準的。

“沉密”這兩個字,同樣也屬於此時的魏忠賢。左光斗承認“受賄”只是一個開頭,坐實“受賄案”需要“追贓”,形成完整的證據鏈。明末的銀價有所貶值,以綜購買測算,兩萬兩銀子接近人民幣1000萬元。左光斗“受賄”數額巨大,本系造,左家及友多方籌措,仍舊無法足額“退贓”。據《安慶會館徵信錄》,為營救左光斗,安慶同鄉賣掉了京城的“安慶會館”,獲銀二萬二千兩,幫助左光斗如數“贖贓”。“人贓俱獲”,證據鍊形成,左光斗“受賄案”徹底“坐實”。

魏忠賢會像左光斗預想的那樣掉坑裡嗎?沒有,魏忠賢把那個坑給填了:尚未移三法司,左光斗即於詔獄。“生為貪婪之賊臣,為不忠之逆鬼”,朝廷的聖旨,這樣為左光斗的一生畫上了句號……

十二、尾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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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

明朝大博弈(出版書)

作者:章憲法
型別:歷史軍事
完結:
時間:2026-05-28 15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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